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在國際上,不同地區公民投票是由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具有獨特政治和法律含義。然而,香港特區基本法沒有訂定公民投票安排,作為中國轄下一個地方行政區域,香港是無權創製公投制度。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高度自治的一個體現是持續參與國際社會。基本法第157條訂明: 「外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已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香港設立的領事機構和其他官方機構,可予保留。」截至2013年6月,香港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的國際會議二萬餘次,曾舉辦或協辦的國際會議1000多次。2015年,外國在香港協議設立的總領事館61個及60所領事館、名譽領事73位;香港特區亦與42個國家簽署互免簽證協議,150個國家和地區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或落地簽證待遇。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基本法賦予香港司法機構有獨立審查權力。司法審查是指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對援引法律和政策予以審查,並裁決其是否符合特區憲制性法律文件基本法。殖民地時期,香港憲制法律文件《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並無實質的法律條文,因此香港當時是沒有合憲性審查。基本法制定香港特區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行政與立法相互制約又相互配合、司法獨立」;司法獨立意味着香港各級法院具有獨立審判權及對立法和行政機構有制衡權力。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香港特區基本法是據中國憲法制定的法律,規定了在香港特區實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修改憲法、制定和修改法律的職權;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則包括解釋憲法及法律、制定和修改法律、批准締結國際條約等。據中國憲法和香港特區基本法,人大常委會擁有下列與香港相關的權力:1、對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2、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的決定權;3、對香港特區立法會制定法律的監督權;4、對香港特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權;以及5、向香港特區作出新授權的權力。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是於1990年4月4日會議通過的;第七屆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和第62條第13項條文的規定,決定: 「1.自1997年7月1日起設立香港 特別行政區。2.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包括香港島、九龍半島,以及所轄的島嶼和附近海域。1997年7月1日,香港 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也在同日生效。」據特區基本法第2條,全國人大授 權香港在域內「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特區的 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也不是源自前港英政府,其來源是中央政府的授權。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 每一代年輕人都有其夢想。三十多年前,香港是一個剛起飛的社會,當時不少基層港青只要肯努力,便可向上流動成為令人羨慕的中產者。時至今日,當下香港是一個發展成熟的國際城市,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環境下,香港是一個M型社會,大批中年中產者也正下流中;在這個一比九九的世界中,剛畢業港青不管是否有學位,也不容易爭取到上流的機會,圓其中產夢。不能成為中產者是當代大部分港青的現實,他們還可有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