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全國人大就本港2017年普選特首決議的回應

2014年8月31日下午,全國人大就本港2017年普選特首的決議出爐。人大決議為普選特首定訂框架,包括提委會組成按照第四任特首選委會、特首有2至3名候選人須獲過半數提委支持等,教聯會就此有以下回應:

1. 2017年落實普選是幾代香港人的心願,教聯會支持人大常委會議決,為落實2017年普選特首定下框架。是次人大常委會決議顯示出中央政府在回歸前後支持香港推動民主發展的誠意;教聯會呼籲各界要尊重人大常委會在香港政治改革五步曲程序內的固有角色,理性和客觀地論述人大常委會的議決,而不應妖魔化人大常委會的議決。
 
2. 人大常委會為香港政改定訂框架,是推動香港普選踏出向前的一步,而非終極一步。在人大常委會議決的基礎上,諸多細節如:提委會內38個界別的議席分配和選民基礎、公司及團體票是否能轉成個人票、在只有一名特首候選人出閘時有多少支持票才算有效、提委成員應投全票抑或對各參選人投支持票等方面仍有不少的討論空間;教聯會呼籲各派立法會議員能以香港民主發展大局出發,在本地立法階段共同商議細節以推動香港民主發展。
 
3. 根據政改民意關注組委託嶺大公共管治研究部於2014年7月21至27日進行的電話調查,受訪的1017名市民當中,55%贊成先接受不完美政改方案落實普選,大約2/3受訪者認為應該透過談判方式,爭取合理的特首普選方案,只有大約兩成人認為要透過抗爭方式爭取;可見「普選不應原地踏步」是港人的主流民意。假若反對派重操2005年集體綑綁否決政改法案,香港將不僅錯失一次民主發展的機會,甚至可能面對更長時間的政治爭拗,影響香港社會的安定繁榮。
 

4. 有激進人士認為,使用如「佔中」等違法手段,可以為香港帶來一個理想的政治制度,對此我們不敢苟同。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為了追求自己標準的普選方案而置基本法和其他法律於不顧,這不僅破壞既有的核心價值,而且這本身也不符合公義。教聯會在此呼籲,包括教育界和學生在內各界人士,能以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為着眼點,不要鼓吹和參與令香港社會自殘的任何激進違法行動。請不要以年青人的前途作賭注,更不要以中環生活和工作的各界人士作人質﹗

發佈於 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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