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政治全球化─恐怖組織是NGO?

將軍澳香島中學副校長 鄧飛
 
 
前幾期談了政治全球化的公投決定國家分合,以及顏色革命這類議題的學與教,本期再談談另一個熱門議題:恐怖主義和恐怖組織。
 
 
在學習其他單元時,有一個重要概念會學到:非政府組織(Non Government Organization,簡稱NGO)。顧名思義,NGO就是特指不屬於政府公營部門和公權部門的機構組織。同時,為了區別以牟利為目的商業經營的公司機構,NGO又往往特指那些從事公共性質事業或者帶有公益性的機構,例如從事推動環保的環保團體,從事扶貧的慈善團體等等。放到全球化單元裡面,自然也會有跨國的NGO,例如跨國環保團體,跨國慈善扶貧團體等等。
 
 
問題來了, 「基地」組織(Al Qaeda)被指控是一個從事恐怖主義活動的非政府組織,那它算不算NGO?無可否認的是, 「基地」組織的確是跨國的組織,至少在二十多個伊斯蘭或者阿拉伯國家之間從事活動,同時不止不受任何一個國家政府所支配,反過來還迫使許多國家政府不得不與它談判溝通,甚至看它臉色行事。如果說它不是NGO,但它的確不是政府部門;如果說它是NGO,它又不是從事公益事業的──至少從它的意識形態以外的文明世界是這樣認為的。好了,那它算什麼呢?
 
 
這裡必須引入另一個概念:跨國行為體,或者叫非國家行為體(Non State Actor)。什麼意思呢?就是指在國際上進行各種活動,包括恐怖主義活動,有着影響主權國政府的能力、但又不是主權國政府部門的行為主體。好了,最厲害的非國家行為體是什麼?自然是聯合國,以及它屬下的機構—安全理事會、世界貿易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等。由於這些非國家行為體是由各個主權國政府擔任會員而組成的,同時一般不接受非政府團體加入,故此這些非國家行為體有一個更為貼切的名稱:國際政府組織或者跨國政府組織。
 
 
但如「基地」之類不屬於任何政府部門的跨國組織,其類別和數量,可以說自二戰結束以來,越發蓬勃發展。到了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冷戰結束,全球化進一步在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科技等方面不斷深化,這類不屬於國際政府組織的非國家行為體就更加多了。跨國恐怖主義活動反映了有從事恐怖主義的非國家行為體的存在和發展,而跨國的環保活動、公益活動一樣反映了有從事跨國公益活動的非國家行為體存在,任何有關氣候變化的國際會議,都難以漠視綠色和平、地球之友等非國家行為體的聲音。而歷史最悠久的非國家行為體,猜猜是什麼?一般認為是教會,尤其是羅馬梵蒂岡。其次是國際紅十字會。這兩個非國家行為體不但獲得世界各國的普遍尊重,而且在國際法上享有等同主權國家政府的地位。
 
 
好了,那麼跨國NGO與非國家主權又有何區別?還是如前文所言,前者主要特指從事公益活動的,後者包括其他非公益活動的,也就是說,後者包含了前者。不要以為這樣瑣屑地劃分名稱、概念是沒意義的,最為基礎的探究活動,必然由概念正名開始,懂得區別相關事物現象之間的相同和相異,自然才能邁開了深入探究的第一步。否則只能停留在似是而非、似懂非懂的入門之外。
 
 
其實還有一個大家會很少聽聞但一樣歷史極為悠久的擁有國際法主權地位的非國家行為體:馬耳他騎士團!全名「耶路撒冷、羅得島及馬耳他聖約翰主權軍事醫院騎士團」!有趣吧,下次再談。
 
 
(2014年10月24日 大公報 B20)
版權所有© 2026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