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古語作修辭

將軍澳香島中學副校長 鄧飛
 
 
特首立法會發言,在談到發展香港和內地關係時,宣稱「我們要有守有為」,引起了傳媒和評論家的注意和多番解讀。
 
 
有評論者認為, 「有守有為」,語出《尚書.洪範》: 「凡厥庶民,有猷,有為,有守。」這有教訓市民的味道,因為這裡的「有守」,是指做人要有道德操守,不是指防守、守衛之意。市民要有道德操守,這毋庸置疑,但現代政府管治有別於古代,施政者是服務市民的公僕,而非凌駕於市民的道德教化者。如此引用古語,反映出一種封建的心態。
 
 
筆者看完這個評論,本來還不完全相信特首發言稿的「有守有為」是合於《尚書.洪範》內的含義。但是當我翻查發言稿的英文版,赫然發現,原來對應翻譯是:we must be both principled and proactive。也就是說,這裡的「有守」,是對應「be principled」,意思基本上與古語是一樣的!上述評論者並沒有說錯!不禁啞然失笑。
 
 
其實,香港政壇公文一直都好用文言古語。例如,歷任財政司的財政預算案,幾乎都要加上一句半句古語名言,以作畫龍點睛之用。甚至連殖民地時代的官職名稱,例如「布政司」(政務司長)、「按察司」(終審大法官)等,也是源自明清兩朝的官名。如此雅好古語,不但行文簡潔,用字精練,而且也有利於弘揚傳統文化。
 
 
引喻失義弄巧成拙
 
不過,如果引喻失義,就會弄巧成拙,惹人誤會,招人話柄。現代政治,畢竟有別於古代。古代施政者自喻為「有德者」、「教化者」,將民眾視為「受教化者」,德如風,受教者如草,風行草偃,上行下效。因此,施政者或者說統治者才特別強調民眾要「有守」、「有操守」,這是一種居高臨下的道德姿態,可以說與現代民主政治格格不入。筆者非常有興趣想知,到底是誰替特首撰寫的。
 
 
何況,這個「有守有為」背後含義,還頗為冷僻。望文生義者,會誤以為指「有所防守」、「有所防備」,在目前陸港矛盾尖銳未解之際,如此誤解,豈不更加多言多敗?重看發言稿的上下文,其實特首的重點,是指自己在處理陸港關係是「有守有無」,而非指市民大眾,更加沒有道德教訓大眾的意味。這就虧大了,言者無心,讀者有意,既然只是自明心志,何苦要引用訓示大眾的語句?其實,簡單一句「有所為,有所不為」,語出《孟子.離婁下》,就既能準確表達自己處理陸港關係的原則,又同樣兼備文言之雅潔,更令大眾易於明白!
 
 
《文心雕龍.議對》有談到: 「事以明核為美,不以環隱為奇」。就是說,撰寫公文,能明白準確地表達事情,這是最佳;不要為了展示奇才而用隱僻的詞彙。公文是這樣,功課也是如此。
 
 
(2012年11月6日 大公報 A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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