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主席黃錦良
不久前,香港教育大學的學生會代表,利用一年一度的「新生入學歡迎會」,在致辭中抹黑香港「法治之都」形象,鼓吹「勇武抗爭」,主張「成立一個脫離中國,有主權的國家」,公開宣揚「港獨」。其言行受到校方、政府以及社會輿論譴責。學生會竟置譴責之聲於不顧,堅持錯誤,為其言行辯護,指責校方「打壓學生」,說「討論『港獨』是權利」。
自非法「佔中」以來,大學校園不斷出現藉「言論自由」之名,公開宣揚「港獨」的情況,實在令人震驚、哀嘆。「港獨」勢力對莘莘學子的侵蝕,對政府教育目標的襲擾,這種亂象不應再延續下去。
「港獨」言行危害極大,它不單挑戰香港法治,破壞中央和特區關係,傷害包括港人在內的全國人民的感情,也與政府確定的教育目標背道而馳。中央政府對「港獨」「零容忍」,特區政府正修復「佔中」期間被侵蝕的法治基礎,依法施政,採取有效措施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消除「港獨」賴以依附生存的空間。校園作為香港社會的一部分,也是教書育人、培養實踐「一國兩制」後來者的重地,因此絕不能成為「港獨」藏污納垢之所。
憲法和《基本法》將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以法律條文形式確定下來,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單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亦是每一位市民義務。「港獨」違憲違法、違反全國人民意願,香港根本不存在「港獨」任何空間。
政府的教育目標十分明確。在基礎教育方面,將遵守紀律並能自律作為個人品格和德行培育的一部分;認識公民權利和義務,尊重法治,認識《基本法》,關注國家發展,對自己的社會及國家有歸屬感,肩負起對家庭、社會、國家和世界的責任,都是社會、政治及公民意識培育的一部分。專上教育作為基礎教育的延續,強調了深諳中國文化傳統,洞察現代中國發展,以積極態度投身事業,對自己的國家和社會有使命感。然而,眾所周知,「港獨」言行與這一切背道而馳。
社會對旨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尚未具備條件,但這並不意味着對「港獨」言行只能聽之任之。作為教書育人之地,要建立良好的管理文化,抵制「港獨」勢力的侵蝕,教育並引導學生增強國家觀念、守法意識,鼓勵他們博學、審問、慎思、明辯、篤行;在基礎教育階段,特區政府則應加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教育。要使學生明白,「港獨」沒有空間和討論餘地,言論自由建立在良好道德和法律基礎之上。只有這樣,才能排除干擾,更好達至政府提出的教育目標,配合香港社會發展的需要。
2018年9月11日 (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