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與尊重

將軍澳香島中學副校長 鄧飛
 
 
我們先看這樣一對政治關係:
 
 
一個是宗主國甲,一個是附屬政治實體乙。
 
 
乙有自己完整的管治架構,法律自立、政策自定、稅收獨立。甲基本不干預乙的內政,只負責乙的對外事務和防務保障。
 
 
甲和乙兩地不但政治制度不同,人民的生活方式也不盡相同。但甲並沒有自恃自己宗主地位,而強迫乙地人民改變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
 
 
本來,乙方似乎應該好好珍惜這個高度自治的地位,但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乙地社會民情和從政人士對甲方經常看不順眼,批評甲地當政者有悖政治道德倫理、甲地人民的生活方式不符文明要求。乙地雖小,但相對大國甲,卻有很高的道德優越感。
 
 
別弄錯了,我不是在說中國大陸與香港,我是在說古代─甲是清朝中國,乙是朝鮮王國!
 
 
上期談到所謂「城邦論」,既然有些論者這麼喜歡以古喻今,我也不妨迎合這種時髦做法。內地和香港關係,與其說像歐洲歷史上的大國與城邦關係,不如說像中國歷史上的滿清和朝鮮李氏王朝。
 
 
在中國明末清初時代,統治朝鮮已歷300 年的李氏王朝迫於滿清的強大,由臣服於明朝改為臣服於清朝。清朝中國是宗主國,李氏朝鮮是藩屬,但清朝幾乎完全不干預朝鮮內政,朝鮮高度自治。然而,由於歷史原因,李氏朝鮮在文化上更加認同明朝,對於來自女真滿洲外族的清朝,基本上採取一種非常鄙夷的態度。滿清外族落後野蠻、不配統治中原;只不過礙於實力懸殊,朝鮮李氏王朝表面上不敢對清朝怎麼樣,但在國內幾乎大部分士大夫統治階層都賤視滿清,自我優越感很強,甚至一度籌備力量反清復明、干預中國內政。
 
 
怎麼樣?跟現在的內地和香港關係是不是有點類似?就算不是完全一樣,但筆者覺得起碼比什麼「城邦論」來得更為接近。歐洲歷史上的城邦與大國之間的關係,一來大多數情況是相互完全獨立的政治實體,並不存在誰是宗主、誰是附屬,以此以獨立關係去類比自治,其實並不恰當;二來更為重要的是,歐洲城邦並沒有鄙夷臨近大國的政治制度和管治哲學,城邦與大國之間純粹是在商言商,這就容易處理多了。但是,內地和香港關係就有點類似清朝和李氏朝鮮,香港和李氏朝鮮一方面非常小心維護自己的高度自治,另一方面又非常看不起中國內地和滿清王朝,自我優越感極強、明裡暗裡批評諷刺中國的方方面面。
 
 
高度自治地位的維護並不僅僅依靠一份契約性的基本法,還要依靠一份最起碼的相互尊重。
 
 
(2012年2月28日 大公報 B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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