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反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 維護法治與主權不容雙重標準

立法會議員、教聯會副會長 鄧飛

 

對於立法會10月9日就歐洲議會發表歐中政治關係報告所發出的聲明,我完全支持、深表認同。歐洲議會在報告當中針對香港作出大量失實、偏頗的指控,無視客觀事實,粗暴干涉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對香港的法治、人權狀況作出歪曲評論,我們對此必須予以嚴正駁斥。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維護國家安全,是世界上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更是國際社會普遍的慣例。《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落實以來,最直觀的改變,就是社會由亂到治,結束過去黑暴動盪的局面,讓廣大市民重新享有安寧的生活環境。社會穩定是一切發展的前提,正是有國安法律護航,香港的營商環境、競爭力、國際金融地位才能不斷鞏固。如今香港繼續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世界競爭力位居全球第二,國際金融中心排名全球第三,法治指數維持高位,這一連串客觀數據,擺在世人眼前,就是對歐洲議會種種抹黑最有力的回應。

可見國安法律不是收束自由,反而是保障香港市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很多人容易產生一個誤解,以為國家安全法律會壓抑社會空間,實際恰恰相反:只有杜絕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普通市民的言論、集會等合法自由,才可以在安全有序的環境之下充分行使。沒有國家安全,一切人權與自由都只會淪為空中樓閣。

令人遺憾的是,歐洲議會奉行明顯的雙重標準。歐盟多個成員國自身,亦都以國家安全、反恐等理由制訂法律,規管社會行為、約束部分公民權利。但當香港為守護自身社會安定、維護國家主權而完善法律制度,卻招來歐洲議會無端的指摘與批判。同樣的行為,發生在歐洲就是維護社會秩序,發生在香港就被污名化,這種雙重標準毫無說服力,也完全背離客觀中立的原則。

報告當中針對黎智英案、45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作出評論,甚至提出釋放定罪人士的無理要求,試圖以政治訴求干預香港的司法審判,這一點尤其不能接受。香港是不折不扣的法治社會,奉行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有關國安案件全部由香港本地法院依照香港法律公開審理,判辭公開,裁決理據詳細完備,司法過程獨立不受干預。法庭只以事實和法律作為裁決基礎,不會屈從任何外部政治壓力。歐洲議會企圖把政治意見凌駕於法庭的獨立裁決之上,恰恰是踐踏法治精神的行為。尊重司法獨立,就應當尊重香港法院的判決,而不是按照自身政治偏好隨意指手畫腳。

中歐之間擁有廣闊的經貿、文化合作空間,維持雙方健康穩定關係,符合兩地民眾的共同利益。與其耗費資源炮製充滿偏見的報告,歐洲議會更應該放下刻板印象,認真去認識真實的香港,看見《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社會安寧、經濟復蘇、民生改善的現實景象。

各國互相尊重主權、不干預他國內政,是國際法與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香港事務是中國內政,任何外部機構都沒有權利指手劃腳。我和立法會同事一同敦促歐洲議會,立即停止發表失實言論,停止詆毀香港,放棄干涉中國內政的做法,回歸務實理性,以實際行動維護中歐關係大局。

2026年10月10日(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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