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就學校事宜作投訴,現行渠道下可向教育局、辦學團體及學校提出。教育局近日回覆,稱自2013年1月至2019/20學年,接獲約280宗來自學校教職員的投訴,內容主要涉及聘任、考績、解僱、學校管理或人事糾紛等,教師覆檢投訴機制過去1年處理零個案。教協副會長葉建源指,當局7年僅接約280宗投訴個案,平均一年只有40宗,但本港中、小學逾千間,教師數以萬計,反映數字嚴重偏低,認為教師對局方機制不信任,投訴機制形同虛設云云。
按理説,投訴少可以表示教育界河清海晏,平安無事,畢竟,爭拗與衝突不爲人性所喜。只是,葉建源似乎見不得業界清靜,對爭拗衝突的喜聞樂見已上升到近乎怪癖的程度,令人嘆爲觀止。當局平均一年只接獲40宗投訴,數字偏低,有很大原因是不少教師投訴是由校本處理,教師未必都需要到局方投訴,因此導致數字偏低。可葉建源對此原因卻視若無睹,只將投訴數字低歸咎於教師對投訴機制「不信任」、「投訴反而會惹麻煩」,然後推導出投訴機制「形同虛設」的荒謬結論。
教師不信任機制與投訴數字低,兩者或許有一定的相關性,但葉建源卻在缺少嚴謹論證的前提下,硬生生將兩者説成因果性,其邏輯之匱乏,可見一斑。更重要的問題是,這種邏輯匱乏的背後是「唯投訴論」思想作祟,而「唯投訴論」彰顯的是教協一以貫之的「唯恐天下不亂」思想。
當然,這不是說投訴就是沒事找事,就是唯恐天下不亂。投訴的原意,是讓受到不公對待的人有方法有途徑去討回公道,並協助當局改正錯誤,因此,當局也有必要加强推廣,讓教師充分了解目前的投訴機制。可是,投訴之外,多與業界溝通,監督學校質素,關注及支援教師情緒,這些對於當局更爲重要。因爲很多學校長期人手不足,教師要兼顧大量行政工作,學校高層又緊張學校質素,令教師面對很大壓力,容易觸發不滿,由此引伸出投訴。當局多與業界溝通,監督學校質素,關注及支援教師情緒,在教師不滿引發投訴的源頭上進行疏浚,這樣投訴問題才能迎刃而解。
所以,投訴不是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是葉建源慫恿投訴,煽動投訴文化在業界盛行,這對業界絕對是有害無利。投訴文化出現後,任何人遇到任何不滿的事,第一時間就想到用投訴的方法去解決,覺得自己有理有據,事情責任盡在對方身上。但事情是否就是這麼簡單?有投訴的權力是不是代表有投訴的理據?如果只懂得投訴,就會忽略自己的責任,缺乏反思,結果永遠無法改善自己的缺點。而且,一旦投訴文化興起,不法之徒就會想到用這些途徑去做不法之事,令到原本是好的計劃也被迫終止。再者,基於大部份投訴機制都會先接受投訴,再去調查事情原委及相關責任,即便最後證明投訴無效,都要把調查結果回覆予投訴者,搞不好對方又再「上訴」,結果就變成曠日持久的拉鋸戰。如果人人有理無理投訴了才算,就會牽涉大量資源,甚至會影響到一個機構的正常運作,拖慢其他事情或項目。
我想,以上三種情況才是教協葉建源想達到的真實目的吧。
2021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