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香島中學校長 鄧飛
近年無論在內地還是在香港都頗多歷史怪論,其中一個與香港近代史關係比較大的怪論,就是所謂清朝中國太保守太自大,所以在鴉片戰爭中捱打是活該。下面一句就差沒有說出來,香港割讓也是應該的了。
所謂最能體現中國保守自大的表現在於,英國在清朝中期四次遣使訪華,都期待向中國皇帝遞交代表平等關係的外交照會,但被歷代清帝以不符禮制而拒絕接受甚至拒絕接見來使。好了,這就坐實了清朝中國的保守與自大了。關於西方外交照會démarche和傳統中國的朝貢體制,源於近代法國開創的外交禮儀和文書格式,基本反映了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條約Westphalia system確立的國家之間(法律上而非實力上)主權平等基礎上的國際外交精神,所以照會是國家之間平等的公函文書。英國政府向清朝政府遞交照會,就是依循這種精神。
但是,當時清朝秉持的是另一種對外原則和體制:朝貢╱宗藩體制─任何國家想與中國有官方接觸和貿易往來,都必須先在政治上承認清朝是宗主國,而自己是藩屬。
這是一種政治上的不平等外交,先不要急着罵清朝自大,這種體制可以說源自漢朝已有,甚至這種體制背後的政治理念,可以推溯到周朝的《周禮》。所謂夷夏之辨,兩千年以來的文化優越感確立了歷代王朝統治者和士大夫處理對外關係的基礎理念:朝貢而非平等交往。正如在威斯特伐利亞條約之前,歐陸大部分國家都承認神聖羅馬帝國的政治宗主地位一樣。清朝政府自有一套處理朝貢國家的對外文書格式,最具代表性的莫過於藩屬國的國王必須在上呈中國皇帝的文書上以「稟」(稟告)字這種上行格式開頭。當時英國政府當然知道這套中國朝貢禮法,所以堅持拒絕接受而要用平等的照會。
當我們評論古人作為時,不要動輒用今天的準則來批評。一個已經確立和運作了2000年(除了澶淵之盟之後的宋朝不得不對遼國平等外交,但仍堅持西夏必須取消帝號,而向宋朝稱臣)的理念和體制,不能要求它一下子扭轉放棄。所以清政府(早在林則徐之前)就已經察覺到démarche與朝貢文書格式不合,屢屢拒絕接收,甚至未能確定應如何翻譯démarche才恰當。有說是琦善,有說是葉名琛最後確定漢譯為「照會」,故意模糊了到底是平等還是上行公函的語意,用今天香港術語來說,其實是一種煞費苦心的「語言偽術」。
還有最具標誌性的是,英國議會投票決定出兵中國(是出兵,而宣戰!),支持與反對比例是271票:262票!有反對的議員提到,為鴉片走私而戰,這將是令英國蒙上污點的戰爭!這說明了這場所謂清朝中國活該捱打的戰爭,是一場連挑起戰爭的英方自己都不敢理直氣壯的戰爭。
頗為認同一位資深「史官」提到的西方史學方法—Empathetical Approach,台灣史學界好像譯作「神入」,其實簡單講就是指,在研究前人的歷史作為和決策之時,不要光用現在的觀念,要切身處地去理解前人在當時的什麼價值觀念限定之下、面對什麼情勢,而作出相應的決策與行動,這樣既能更客觀理性地研究,且也更為公道,而不是流於刺激傲慢心態的冷嘲熱諷。
(2015年12月8日 大公報 B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