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服能力也是管治能力

將軍澳香島中學副校長 鄧飛
 
 
多做實事少說話,不僅是中國人的傳統思維,更是中國人從政的習慣思維。然而,時移世易,在選舉主導政治和傳媒主導輿論的當代社會之中, 「說話」本身也是「實事」。從政者常言「提高管治能力」,卻似乎從沒想過,能否說服巿民認同自己的施政理念和政策,也是一種當政者不可或缺的管治能力。
 
 
以近日中央政策組風波為例,邵善波一句「中策組是政府的工具」,居然也會引起軒然大波!究其原因,是說話者對「工具」一詞的雙關語意缺乏足夠的敏感度。
 
 
邵先生之言「工具」,強調的是中策組是政府部門,拿政府預算,出政府薪水,那麼幫助政府出謀劃策,不但毫無問題,而且理所當然。所謂「工具」,其實等同「部門屬下」之意。
 
 
語言敏感度不足
 
然而以李卓人為首的反對派人士,他們似乎更強調「工具」是盲目服從、全然充當嘍囉打手的貶義。「工具」一詞的貶義,其實也是應用得非常廣泛的。正如網絡詞典「漢典」對「工具」的其中一項解釋就是:比喻專門秉承他人意志辦事有如工具的人,多含貶義。如:他是惡霸欺壓平民的工具。說白了,李卓人等反對派並沒有使出什麼巧妙的語言藝術招數,僅僅是老邵對語言的敏感度不足而已。
 
 
不要小看一詞一語所能引起的社會效應,一言興邦,一言喪邦,此等說法固然有些誇張,但所謂言者無心,但聽者有意。何況在現代政治角力之中,故意斷章取義以貶低對手,可以說是家常便飯,又怎能對自己的遣詞造句掉以輕心?
 
 
首先必須先放下一個心結——說話、說巧話這些並不是不務正業的花拳繡腿,多言未必多敗,巧言更非令色。現代選舉政治,需要參政者用語言來打動群眾,用語言來說服群眾。光是羨慕新加坡的強政勵治是沒有用的,且莫說新加坡國父李光耀本人就是雄辯滔滔的大律師,而且星港兩地的政治體制也截然不同。在香港,任憑你喊「提升管治能力」喊得震天價響,所有行政部門的決策都必須經過立法會辯論審議方可通過實施,這個制度事實任何人主政都不能繞開。因此,如果沒有良好的說服能力、辯論能力,又如何面對立法會的詰難?又如何說服市民大眾去接受
施政理念?如果整天心裡面抱着一個潛意識,覺得說話不是辦實事,甚至打心底裡對演說辯論反感,那麼說句難聽的話,這樣的人根本是不適合參與現代政治的,根本是停留在古代而與時代脫節的。
 
 
英國政治學家霍布斯(Hobbes)在其經典著作《利維坦》中提到:
 
 
議會議政,法庭訴訟,論理之功,固當堅實,否則議政之決,失諸粗莽;庭訟之讞,失諸不公。然而若雄辯無力,則無以吸引聽眾以獲認同, 論理之效果大減矣。(in all deliberations, and in all pleadings, the faculty of solid reasoning is necessary: for without it, the resolutions of men are rash, and their sentences unjust: and yet if there be not powerful eloquence, which procureth attention and consent, the effect of reason will be little.) 其實,說那麼長,還不如中國一句成語:
 
 
心悅誠服。要讓聽眾先「心悅」,方能使之「誠服」。
 
 
(2012年12月4日 大公報 A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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