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博士
作為一個在港土生土長的中年人,今年9月看到兩件與示威有關的法庭宣判,對香港司法能否脫離政治因素,而維持社會公義確實感到疑惑;筆者既有不吐不快之感,故在此一抒己見,期各幫港朋友能多加指正。
一個令香港親建制人士感不公平的判決,是13名港人於2014年財委會審批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期間,企圖強闖立法會大樓被捕。有看過電視新聞報導的港人都知道當天示威者如暴民般衝擊立法會,卻被原審裁判官說成是為社會發聲,不算最嚴重,並只判各被告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原審判斷,其後向高院上訴覆核刑期。案件上訴至上訴庭,上訴庭法官於2017年8月15日的判決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12名不認罪被告即時入獄13個月,而認罪的被告則判監8個月。各被告當然不服覆核的判刑,向終審法院就刑期提出終極上訴,並於2017年11月24日成功申請保釋候審。首席法官馬道立於2018年9月6日指案件明顯涉及暴力,又指上訴人竹枝撬開玻璃門,事後立法會要花40萬維修,有保安員腳部受傷需休假,無論上訴人蓄意與否,終歸都是用了暴力應該判監;這一黑白分明的情節,應是司法機構內各級法官可有的一致判斷。這表明馬官暗批原審不當。與此同時,馬官指案例中以戴志誠闖入立法會一案的案情最嚴重,肇事者以鐵馬撞爛立法會大門;但量刑起點僅是6個月監禁,質疑上訴庭為何在選擇15個月作量刑起點。律政司回應指本案較戴案嚴重,惟亦同意可判處較短刑期。最後馬官認為上訴庭量刑起點確實過重,又認為上訴人已服刑一段時間,裁定13人上訴得直,當庭釋放。反新界東北撥款案終極上訴裁決後,三級法院前後量刑不一,引致有人在網上批評法官涉鼓勵肇事者,該建制人士卻被泛民陣營專業議政點名譴責,再被特首林鄭月娥不點名表示遺憾。這令人感到建制雙重受壓,並不應批評法院。但按常理案件已作終審,任何人議論都不涉藐視法庭和影響審判,有人認為終院偏袒暴民而發聲;這應算在言論自由之內,大家實不必執於爭論某人評論法院是否過火。
另一令建制氣憤的判決是朱經緯案。朱警司於2014年11月26日在執勤時涉嫌用警棍襲擊男途人;投訴警察課於案發半年後介入調查,但多次遭監警會發還其調查結果。監警會副秘書長於2016年12月6日匯報佔領事件投訴之審核進度,首次披露監警會就「朱經緯事件」6度交鋒過程。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於2017年終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通過朱經緯毆打投訴屬實。根據這個不是調查機構的投票結果,朱Sir於2017年3月被律政司落案起訴,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鄭仲恒。經審訊,朱經緯於2017年12月18日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還押等候判刑;主任裁判官在判詞指被告用警棍對付路經示威區的市民,非合法舉動,法庭須判以具阻嚇力刑罰。而據報章對庭審的報導,鄭仲恒在事發兩日後始到診所求診,醫生確認他三個傷口位置,分別為右手手肘有直徑兩厘米瘀傷、左邊近髮線有約4厘米輕微腫脹的橫向傷口及右腿有擦傷,三個傷勢卻均與稱被朱Sir所襲位置無關。而為鄭撰寫醫療報告的醫生,也不能確定鄭說的傷勢是否由朱Sir揮棍動作造成;法庭亦只是從呈堂錄像片段中見到鄭的頸部受撃一下。辯方亦曾在庭上質疑鄭事後兩次向警方錄取口供時均稱,他的左邊後腦及左邊頸部被襲,但他在庭上卻稱自己右頸被打。按常理,一個執勤警員實無動機去傷害任何一個途人,加上受害人庭上所述疑點不少,很多人都以為曾任警察機動部隊訓練組警司朱Sir不會入罪。可惜的是,法官判決是入罪及需監禁三個月;朱Sir被不服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並於2018年1月3日保釋候審。這案件在2018年9月14日於高等法院裁決,高院終駁回朱經緯有關定罪及判刑的上訴,須即時入獄繼續餘下刑期。回顧朱Sir涉警棍襲擊途人案,一個不大誠實的「黃絲」,連所謂受襲傷勢在法院內也未能確定,卻可經審判定為被執勤警員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試問在港有多少人會認同這個判決!雖然現時不知道朱Sir會否上訴至終院,也不知道特首會否運用赧免權令朱Sir減輕刑罰。但這個判決帶出「執法要小心」的訊息!令港人更憂心的是,若再發生佔中或旺角暴亂事件,還會有警員義不容辭地挺身執法維持公眾秩序嗎?
看到首席法官和律政司在衝擊立法會案中對罪犯刑期仍有爭議的新聞報導。這案罪犯的合理量刑應是多少?至今可算仍是一個謎。但就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相關罪犯究竟有冇需要回獄中服刑?好像也說不清便當庭釋放;加上,判詞亦未有明確對有否認罪者作不同處理,使人對這案件量刑好像仍有不少疑惑。筆者不是法律專業人士,當然不知道現有判決水平是否合乎法律專業的高水準;但作為一個普通市民,實看到不同法官量刑竟可如此飄忽,最後也不知量刑應是多少個月?確實感到有點兒嬉。
再說朱Sir一案全城觸目,朱Sir曾被那群佔中狂熱份子誣為黑警;但若大家尊重事實,朱Sir那天那有失控地武力執法襲擊途人令其受傷呢?他於1979年加入警隊,曾任分區的指揮官,任職警隊36年執法到退休,絕對不是一個黑警!可惜的是,學蒙眼女神的法官們卻不能讓開眼的建制派看到法庭使社會更公義。
從這兩法庭的宣判,量刑爭議,執法受辱,違法受護?建制派聯想到案件是被政治因素所影響,也是人之常情。香港究竟是否有法官政治立場先行?這是筆者很想知道的!
2018年9月24日 (幫港出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