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基本法》測試應注意三個問題

教聯會總幹事、立法會議員辦公室主管崔劍

 

行政長官在《2021年施政報告》中宣布,由2022/23學年起,公營學校的新聘常額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測試。為配合上述要求,教育局推出了一個先導計劃,於今年1月和5月組織了兩輪《基本法》測試,共有約11480名教師參加。根據目前局方公布的第一輪測試結果,有超過七成教師取得合格成績。

 

《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以法律形式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為「一國兩制」的構想提供了堅實的憲制基礎,並且訂明了香港特别行政區內實行的各項制度。本次特區政府和教育局對教師提出《基本法》測試的要求,正是希望可以藉此提升教師對《基本法》的認識程度,加深對《基本法》的正確理解,從而使教師在校園內的言傳身教建立學生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正面態度,培養具有正確國家觀念的新一代。

 

同時,本次教師《基本法》測試先導計劃,在測試模式、測試內容、適用範圍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值得進一步檢討和注意的問題。

 

首先,本次《基本法》測試,內容及形式基本參照公務員《基本法》測試的安排,教師須於20分鐘內完成共15條多項選擇題,如15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即為及格。採用全部「選擇題」的模式,對於測試的標準化和便利化是有幫助的,但也不免讓教師在準備過程中,注重「填鴨式」的記憶、背誦,而缺少對《基本法》系統性的理解,以及個人的思辨和表達。如果教師在學習和測試《基本法》過程中,只是為了應付選擇題,那就很難要求他們能夠以活潑的方式,將《基本法》的內容傳遞給學生。事實上,對《基本法》的學習和理解,是可以生動且充滿趣味的。其中在《基本法30講》短視頻,就非常注重講解這部法律背後的歷史和國情,以及字裡行間的生動細節,寓教於樂。教育局在設計接下來教師《基本法》測試時,應該考慮在模式和內容上,採用更靈活的方式,鼓勵教師通過自己的表達,闡述對《基本法》的「觀點和見解」,這對於提升教師對《基本法》的教學質素,會起到直接的幫助。

 

其次,本次測試包括了公營學校新聘任的常額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轉校及新轉入編制內的教師,以及月薪臨時教師),但尚未包括日薪代課教師、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聘用的教師,以及以現金津貼支薪的教師。由於《基本法》教育是校園教學內容的一個重要元素,不同類別的教師都有機會通過教學任務或言傳身教,對學生進行《基本法》教育。因此,局方應該考慮,在將來的測試中,涵蓋上述暫未包括在測試要求內,但也切實承擔課堂教學任務的教師,並且考慮如何循序漸進,將測試範圍從公營學校擴大到接收政府資助的直資學校和幼稚園等,以及未來將學校校長和管理層也納入測試範圍,進一步提升教師和學校管理層對於《基本法》的重視程度,為《基本法》教育創造更積極正面的校園環境。

 

第三,教育局此次推出《基本法》測試,是一項提升整體教師質素的必要舉措,但同時也應該在考試時間和場次安排方面,盡可能提供更多的靈活性,為廣大教師參加測試提供各方面的便利,充分發揮教師的積極性,不要使測試成為教師入職、轉職的障礙和負擔,或導致學校招聘人手出現困難。如果一些學校或教師確實在本次先導測試計劃下,出現非常特殊的情況,對學校和個人造成嚴重影響,局方也應根據個案,給予個別考慮的機會。

 

最後,單次的《基本法》測試固然重要,但想要真正提升和鞏固學習目標和效果,局方還應在進一步加強平時對廣大教師在《基本法》方面的核心培訓,讓教師以更加多元化的方式,全面學習和理解這部與香港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根本性法律,在學習過程中“見樹又見林”,從而在滿足專業測試的同時,建構起廣大教師對香港憲製體系的自我認同,以及相應的國家觀念。

 

2022年6月16日 (橙新聞)

Published in 秘書長:崔劍
版權所有© 2026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