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保障市民安居樂業

教聯會副主席、沙田區議員、培僑書院副校長 王惠成

 

特區政府早前宣布,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建議訂立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應對香港現時或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以及全面落實人大「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義務。

 

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特區的憲制責任,正如特首所言是「必須做、盡快做」的工作。事實上,香港特區成立已超過26年,惟在反中亂港勢力的百般阻撓下,立法的工作一拖再拖,至今仍未完成立法工作,為香港帶來重大的安全風險。過去十年,在境外勢力的干預下,香港接連出現種種亂象。由「佔中」至「黑暴」,嚴重衝擊香港法治,破壞社會安寧,暴力行為無日無之,整個社會陷入動盪不安,人心惶惶。

 

為了止暴制亂,中央於2020年果斷制定香港國安法,特區政府隨即頒布及實施,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發揮了定海神針的作用,香港已由亂到治,反中亂港勢力迅速消散,社會恢復秩序,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得到更好保障。

 

必須指出的是,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最核心和重要的根基,正如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去年出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時指出,國安才港安,國安才家安,國安就是保「一國兩制」、保發展、保投資者利益,沒有國安穩定就難以發展。的確,只有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才能給予香港市民以至投資者信心,推動建設經濟民生的發展。再者,雖然香港社會已回復穩定,但國家安全隱患依然存在,少數反中亂港分子仍伺機而動,企圖勾結外部勢力,藉着「軟對抗」擾亂社會,故立法實在有其迫切性。

 

加強宣傳做好解說

 

這次香港專門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法例,涵蓋五大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新增罪行包括叛亂罪、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境外干預罪等,能夠健全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與香港國安法發揮相輔相承的作用,有效堵塞法律漏洞,進一步牢固國家安全的防線,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根除禍國亂港的根源,切實確保本港長期繁榮穩定,市民安居樂業,推動「一國兩制」的落實行穩致遠。

 

對於有指這次立法只有一個月的諮詢期太短,本人認為基本法第23條並非全新的事物,社會已就此討論多年,早已對法例有足夠的認識;加上經過這些年來社會動盪帶來的慘痛經歷,香港市民亦已經明白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達成了廣泛的共識。

 

現階段,特區政府應加強宣傳,讓市民更了解法例的內容,以及立法的重要性,凝聚社會支持,為日後的實施奠下穩固基礎。各界亦要團結一致,積極支持政府做好解說工作,確保23條立法工作能夠盡快順利完成,讓社會可以集中精力拚經濟、惠民生,開啟香港發展新篇章,為國家發展貢獻力量。

 

2024年2月4日(大公文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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